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净水机项目校内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FSJX-ZCGLK-20250609)
基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全体师生的实际需求,依据我校《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比价,欢迎满足资质且信誉良好的单位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比价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2.项目名称:校内净水机项目
3.项目预算:
用水类型 | 收费标准 | 备注 |
热水 | 0.3元/升 | 不超过以上标准 |
常温水 | 0.2元/升 |
二.资质及要求
1.供应商为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此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直饮水机技术要求
(1)额定电压 220 伏,加热功率不得高于3千瓦;采用一体机形式(涉水卫生批件类型为“水质处理器”)。净水能力>90L/H,热水水量>25L/H,出水温度最低 93℃;
(2)外观设计美观,易于清洁保养;
(3)核心涉水部件材质:出水嘴、PE 水管、滤瓶、滤芯、热水罐、橡胶管、排水管 等均采用食品级健康安全材料,并具备相应的卫生批件或检测报告;出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水质标准的要求;
(4)整体框架采用金属材质,具备防锈措施;接水盒及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拉丝材质制作,并具备过滤功能且便于清洗;
(5)具备防漏电、防干烧、防火阻燃、防重复加热功能,保证用水安全、可靠;
(6)具备智能控制、远程监控、统一后台管理功能;
(7)直饮水机电脑控制板人机交互,应具有滤芯更换提醒、TDS 数值显示、设有防干烧保护、自动补水、温度显示,配备远程遥控功能方便调整开关机时间及技术参数等;符合卫生要求的阀门、管道、内胆到饮水龙头全程封闭式管路,避免二次污染,排水系统不漏水,不易损坏;根据人体工程学设计,直饮水机适合不同身高,出水嘴与平台间距离可放置3.2L暖水瓶。
(8)水电智能联动:采用电脑主板智能控制机器内多个液位传感器,进水、出水和加热协同进行,真正实现水电联动,同时设定自动定时开关,达到最优的整体节水节电效果;
(9)满足服务区域内学生正常饮水需求,确保出水水温达标和不会出现断流现象;
(10)过滤系统:过滤系统采用不得少于四级过滤(前置复合滤芯+RO 反渗透膜+后置压缩活性炭+紫外线);
(11)产品防触电保护应为Ⅰ类。产品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质量检验报告;
(12)直饮水机需具备手机支付功能,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水费金额精确到 0.01元;
(13)提供整机的节水认证、节能认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4)出水方式:至少一个常温水出口、一个热水出口。
2、安装和运营等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承诺书加盖公章。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比价后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设备使用期间,要保证所有直饮水设备正常运行(特殊时期除外);提供 7×24 小时技术响应,故障须在 12 小时内排除,准备适当数量备用饮水机以备抢修使用;
(3)供应商应对提供直饮水服务的所有人员(包括安装工人、维护工人、管理人员等)严格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牌,为学生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服务人员要求具有《天津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供应商须确保所有安装设备为全新设备,且具有质量合格证;
(5)出水水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标准,水质抽样检测的送检机构为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每年检测两次,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嗅和味、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耗氧量、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设备及周边卫生清洁、设备消毒、水质检测等方案科学、合理;
(6)随时巡检并根据水质情况及时更换滤芯;
(7)经营期间,所有设备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8)满足学生饮水需求,安装部位:第二行政楼、育才教学楼、求真学生宿舍,求实学生宿舍、求新学生宿舍、机电楼、培训中心等区域;不少于 14 台。具体位置需与学校协商,并服从学校调整安排。
(9)供应商自行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水电表,每半年结算费用一次(以实际表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水电费标准缴纳),用于学校缴纳水电费。
(二)其他要求
1、采购人负责提供设备安装位置及设备所需的水源、下水、电源。
2、供应商须承诺:如此次采购与上级新发文件有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此次采购服务无条件终止。供应商负责拆除相应设备并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对外承担责任,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
4、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提供直饮水各项相关服务时,需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采购人有权利以服务标准为依据对供应商服务不到位情况进行相应处罚,以保障学生权利。在安装及调试时需听从采购人的指挥,如在安装过程中造成公寓中设施的损坏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校方管理人员具备订单查询等权限,可查询学生每笔消费订单,可查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订单状态、设备放置点、使用时间、使用水量情况、取水价格、支付价格等,方便追溯问题订单,快速解决问题。
6、管理后台具备线上退款功能,可根据故障订单情况线上操作退款,保证短时间内及时处理学生故障消费订单,保证学生利益不受损害。
(三)退出机制
1、如出现供应商设备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如出现供应商连续2个月不严格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如出现出水水质不合格或出水水质监测不及时、重要配件消毒不及时且不立即整改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
我校为机器免费提供场所;供应商负责对学校自有的 12 台纳科净水机进行定期过滤芯更换和水质检测,水质检测每年两次,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双方权利义务
1.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包括设备维护、系统操作、系统升级,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2.供应商负责使用场地及其所属设备设施的清洁服务,维持该场地及其所属设备设施的清洁可视性。
3.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我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我校管理,如不服从我校管理或因管理不善给我校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我校有权暂停或提前终止项目。
五.项目期限
该项目期限为2年。具体项目实施时间以合作协议为准。
六.项目服务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1306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七.响应要求
请于2025年7月15日上午11:00前将响应材料(密封、盖章)后交我校资产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八.响应材料
1.根据本公示第三条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制定的项目方案(对于“第三条中(四)其他” 这部分内容,需明确进行阐述),并加盖公章。
2.根据比价公示第二项要求的资质要求,并加盖公章。
3.提供拟用水类型的收费标准,并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老师
2.电话:2834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