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校内自动售货校内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FSJX-ZCGLK-20250606)
基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全体师生的实际需求,依据我校《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比价,欢迎满足资质且信誉良好的单位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比价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2.项目名称:校内自动售货机项目
3.项目编号:FSJX-ZCGLK-20250606
二.资质及要求
1.供应商为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此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自动售货机(以下简称设备)摆放位置
1.知美学生宿舍一楼(招待所一楼大厅)。
2.言美学生宿舍一楼(小二楼宿舍一楼)。
3.育才教学楼一楼(五号楼宿舍一楼)。
(二)设备数量要求
以单门自动售货机为例,每个摆放点设备数量不应超过3台,能正常满足师生需求,设备摆放不影响师生正常教学、活动、生活,不占用消防通道。实际的摆放数量应在双方沟通协商后以合作协议为准。
(三)能耗结算
1.我校负责提供必要的电力设施,供应商根据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配置相关专业电源设备和电表,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购买和安装,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供应商享有,供应商提供后台技术支持。
2.设备消耗的电能通过电表进行计量,供应商依据电表走数向我校缴纳电费,每6个月结算一次,电费单价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当时电费单价为准。
设备所需网络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四)其他
我校为自动售货机免费提供场所;供应商为我校提供不低于8000元/年的资金捐赠,或不低于10000元/年的物品捐赠,捐赠物品的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双方权利义务
1.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包括设备维护、系统操作、系统升级,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2.供应商负责使用场地及其所属设备设施的清洁服务,维持该场地及其所属设备设施的清洁可视性。
3.供应商需将投入的设备,在我校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对所售的预包装食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因食品本身问题造成的对第三人的伤害,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自动售货机售卖的商品,应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5.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自动售货机不得销售以下商品
1) 三无产品:即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的商品
2) 管制用品:如刀具、打火机等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伤害的物品;
3) 假冒伪劣商品:包括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的商品;
4) 过期变质商品:包括过期、变质的食品和用品;
5) 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如薯片、巧克力等;
6) 烟酒商品:包括香烟、白酒、啤酒、葡萄酒等含有酒精的饮品;
7) 包装或标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的商品。
6.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我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我校管理,如不服从我校管理或因管理不善给我校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我校有权暂停或提前终止项目。
五.项目期限
该项目期限为2年。具体项目实施时间以合作协议为准。
六.项目服务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1306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七.响应要求
请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5:00到达我校,并提前将响应材料密封(盖章)后交我校资产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八.响应材料
1.根据本公示第三条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制定的项目方案,并加盖公章;
2.根据比价公示第二项要求的资质要求,并加盖公章。
3.提供拟售部分主要商品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4. 提供资金捐赠金额或捐赠物品的金额,并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老师
2.电话:2834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