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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2011-09-02 11:37   审核人: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凡我校新入学的学生党员报到后一周以内,均应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由新生党员所在二级学院(高职部)党总支指定熟悉党务工作的专人负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报到时,本人要将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自带的党员材料交到所在二级学院(高职部)党总支,由各党总支审查整理好后,统一到组织部集体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天津市内请直接转至“中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天津市外请转至“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抬头)”。

2、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单位的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

(1)不在原所在二级学院学习的党员,由原所在学院统一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到校党委组织部换信后,将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学校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新学习单位党总支,并由党总支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2)在原所在二级学院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党员,不接转组织关系,但应由所在党总支调整到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

三、各二级学院(高职部)党总支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同志接收新生党员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后,应集中妥善保管,同时检查党员介绍信开具的正误,审查党员材料,登记《党员登记表》(可在组织部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党员登记表》需加盖所在党总支公章,将登记表、党员介绍信和党员材料一起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使用,超出有效期、介绍信填写不正确或经改动未加盖有效校对章的,不予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应退回本人重新至原单位办理。

五、因其他原因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新生党员,所在二级学院(高职部)党总支不能接纳其参加组织生活,应及时提醒其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如有不明之处,应尽快与校党委组织部沟通。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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