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概况  学校动态  组织机构  教学教研  师资队伍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党建工作  学生工作  实训基地  校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组织机构>>网络中心>>正文
机房规章制度
2012-03-12 12:35 张波  审核人:

机房规章制度

1. 上机者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和我校发布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2. 上机者必须服从机房管理教师和授课教师的管理和安排。

3. 上机者进入机房前请保证鞋子干净,有秩序地进入机房,以保证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

4. 只带相应课本及文具进入机房,将所携带的其它物品(书包、塑料袋、食品、杯子、与课程无关的其他物品)放入机房前的柜子里,贵重物品自理。

5. 入座后不得随意换用机器,使用前先检查设备完好情况,若发现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报告情况。

6. 禁止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不许吃东西、喝水、扔纸屑、打逗等,保证机房的卫生及良好的上机秩序。

7. 未经许可禁止拆卸、移动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禁止在机房内乱涂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更改、替换计算机原有的硬件设施及添加、删除、修改原有的应用程序,严禁乱设密码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

8. 不得随意调用机器中与上课无关的内容,未经许可严禁往机器里拷贝文件。

9. 严禁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严禁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严禁观看、传播、拷贝和制作有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10.未经许可严禁自带软盘和光盘及其它存储设备进入机房。

11.严禁在机房内进行玩游戏、听音乐、上网聊天等娱乐活动。

12.上机结束后,上机者应主动关闭所使用的计算机,整理好桌椅、键盘鼠标等。

13.名班学委在上机后认真填写《计算机使用登记表》,确保责任到个人。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设备损坏者,按价赔偿!任何触犯法律者,将被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2012年3月

机房违规处罚条例

1. 未经许可在机房机器上使用自带软盘或光盘者,没收所带盘,扣其相应课程学分5分;如果向机器拷贝或安装与上课无关的软件和文件者,扣其相应课程学分10分,并且扣除操行评定分2-5分。

2. 带食物、水、包等与上课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者,扣其相应课程学分10分,

并且扣除操行评定分2-5分。

3. 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机器故障或损坏者,照价赔偿,同时扣其相应课程学分10-30分,并且扣除操行评定分2-5分。

4. 在机房内玩游戏者,扣其相应课程学分20分,并且扣除操行评定分5-10分。

5. 除以上情况外,凡违反“计算机房规章制度”中的其他条例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罚分处理,处罚2-5分。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2012年3月

关闭窗口